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 重大疾病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需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镇(乡)民政部门申报备案。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申请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定点医院治疗定额付费标准的 70%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1日]
- 永川区孤儿全部纳入重大疾病免费参保范围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开始投保,永川区孤儿全部纳入免费参保范围。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 我市福利企业残疾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正式启动
- 项目本着“先申请先救助,重特大疾病优先救助”的原则办理救助手续,全年将救助60位残疾职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