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23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
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是构建和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兜底措施。
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医改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为重点,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
大通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2日]
大通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1号)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1号)
淮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6日]
淮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滁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包含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等
淮北市调整退休人员医疗救助金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退休人员可一次性预缴15年医疗救助金,终身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二、救助病种 (一)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肥东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调整肥东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