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 我市辖区内所有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自然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县(区)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合规部分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提高农村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医疗保障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保障对象: 1.参加我省新农合0—6岁苯丙酮尿症患儿。 2.参加我省新农合0—14岁尿道下裂患儿。 保障范围: 1.治疗苯丙酮尿症必需的特殊食品以及必要的检测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2.尿道下裂患儿住院手术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 张家口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录的通知
- 张家口市卫生局确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 全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方便患重大疾病参合患者选择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全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救治其病种,予以公示。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实行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
- 我省于2010年开始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将20个病种纳入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普及。为适应新农合制度改革发展和重大疾病救治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