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景德镇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启动
-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补偿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补偿60%;10万元以上补偿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基本医疗保障年封顶线为10万元,全市参合农民患大病最高可获得35万元的医疗补偿。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6日]
- 九江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 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3日]
- 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 参合患者出院时,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金额及大病保险补偿金额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 南昌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 病保险补偿是新农合一般补偿后进行的二次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70%,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 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 参合农民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8000元的部分,再由人寿保险公司按医疗费用高低进行分段补偿,其中0-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我市430万农合农民将获得更加充分的大病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