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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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 汉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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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 汉中市行业扶贫脱贫政策汇编-健康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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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 我市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受理2016年大病保险报销事宜
-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受理2016年大病保险报销事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手续、比例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不设救助门槛,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