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海口市民政局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海民规字〔2019〕1号)
- 海口市民政局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海民规字〔2019〕1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 海口市民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大病保险无缝对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 1、扩大救助范围,将五类人群纳入救助范围。 2、提高救助标准 3、提高救助比例 4、“一站式”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 我省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10万元/年
- 《办法》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审批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凡海南本省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因病致贫的重病患者为一般救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报和审批程序(地址、联系电话)
- 介绍了申请医疗救助所需申请资料及申报、审批流程。 办公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栋北三楼 联系电话:68723693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