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钦州市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钦州市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钦州市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6日]
关于印发钦州市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稳步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统一的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5日]
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病情疑难、复杂患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可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急危重症患者,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不需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的病种,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民政、卫计、人社部门要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医疗救助适用范围,因地制宜地确定救助标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是临时救助对象。重大疾病由人社和卫生认定。救助方式以发放救助金和转介服务为主,发放实物为辅。救助标准和申请方式等参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