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来源:钦州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3220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钦州港区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3号)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落实“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3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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