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 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中山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 7月起我市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
- 低保家庭中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大约有3200多人。这部分人群是低保对象中最为困难的群体,今次将上述低保对象的分类救助标准由原来的20%提高至40%,有助于提高这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 市级临时救助申请
- 申请条件 (一)因突发状况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遭遇意外或其他突发状况,因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5日]
- 3月1日起双低家庭医疗救助实施“一站式”结算
- 3月1日起,市级财政医疗救助可以在就医医院实行即时结算,无需对象先行垫付医疗救助的费用,大大方便了救助对象,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加强了医疗救助政策的便民性,全面提升了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