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及《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已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第六条第(一)项扣除相应金额后,“东莞福彩关爱基金”按以下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东莞福彩关爱基金”对同一救助对象在12个月内只救助一次。
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参照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由重大疾病保险资金支付待遇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50%给予救助,年度内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低保对象住院、普通门诊和特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享受社保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含住院起付金),扣除因违反医保规定而下调报销比例的部分和纯自费项目后,由医疗救助金支付90%;
大岭山镇推行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补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为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解决因病致贫问题,该镇年初出台了《大岭山镇农(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补助暂行办法》,对符合重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救助条件的户籍申请人分别一次性给予4万、0.5万元救助,对于符合身故补助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给予0.8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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