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
【部门解读】:关于《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部门解读】:关于《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惠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3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个人自付比例超出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5%,报销比例全省最高
惠州在全省率先实行医保补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为让参保人免于背负大病治疗所产生的沉重经济负担,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医疗保险补助制度,2013年起修订为大病二次补偿制度,将参保人报销比例调整为政策内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再报销95%,并于2014年起实施“一站式结算”,让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就可直接报销大病二次补偿费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年度内个人住院自付比例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二次补偿再报销95%。
下月起缴物业费也可提取公积金了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如果职工缴存了公积金,那么他本人、配偶及直系三代内亲属(父母、子女)患10种大病或动重大手术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10种大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社保报销后,还要自费超过4万元的其他重大手术。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家庭成员中有人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视家庭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