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费由每人每月7元调整为按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筹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的通知(湛人社2016-514号)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的通知(湛人社2016-514号)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6-306号)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6-30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
- 2月3日碧海银沙:湛江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答疑
- 申请报销所需资料 答:(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的使用参保人存折账号复印件或银行借记卡,另需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6.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 湛江市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宣传
- 保障范围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4.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5.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6.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