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韶关市2015年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 2015年残疾人生活津贴补贴标准为12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800元/年·人。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残疾分级评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需要进行重度残疾评定者,以及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评定结果要由副高以上医师签字,医生只负责病情的诊断,拟评定残疾等级。评定残疾等级由属地等级评定专家小组负责。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
- 对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应给予临时的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