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我州不断完善严重慢性病待遇政策增强惠民效应
- 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严重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报销限额标准范围内,将参保患者应享受的门诊医疗费限额调整为按年度一次性配置到位;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治疗严重慢性疾病的门诊费用可据实报销;正享受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当年度申报被确定为恶性肿瘤病种的,当年度即可享受恶性肿瘤门诊待遇。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 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 1.大病保险制度功能定位是什么? 2.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及资金来源? 3.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如何规定? 4.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5.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是如何规定? 6.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如何确定? 7.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 我州颁布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 我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为补充,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资金渠道主要来自地方财政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各县市民政部门从本级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按比例提取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社会捐赠款和其他资金。符合相关要求的救助对象可按相关救助标准和方式获得救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