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医疗救助资金如何领取?
-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额度以内先行垫付,然后由财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办”合一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医疗救助对象可在“三办合一”窗口直接办理。等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 城乡贫困群众住院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在实施了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身份证、社会救助证等,医院代办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在网上直接审批。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地县级民政部门确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2015年度“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活动启动
- 救助活动每年度集中开展一次。该基金是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前提,以家庭自救为基础的一个补充性专项慈善救助基金。救助对象为民政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