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焦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焦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我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前提是,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市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将资助参保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拨付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人均筹集标准为100元,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
焦作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焦作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焦作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我市启动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政府主导、保险公司经办,为困难群众构建“三险一助一控”的医疗保障机制,着力缓解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
武陟县推行“健康扶贫3+1+1”模式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武陟县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实行医疗订制,推行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建立“3+1+1”帮扶救助工作机制。“3”是指“困难群众可以享受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两个“1”分别是指“民政大病救助、民政慈善救助”。
温县四举措助推医疗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温县四举措助推医疗精准扶贫
焦作市实现大额(大病)保险费用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从2015年8月1日起,焦作市开通使用市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结算系统,实现了大额(大病)保险费用即时结算。今后,城镇参保患者在市区定点医院就诊,出院时,患者所发生的大额(大病)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保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焦作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焦作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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