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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推行“健康扶贫3+1+1”模式

    武陟县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实行医疗订制,推行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建立“3+1+1”帮扶救助工作机制。“3”是指“困难群众可以享受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两个“1”分别是指“民政大病救助、民政慈善救助”。
  新农合补偿。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慢性病补助范围,发放慢性病证,享受慢性病补助政策。
  新农合大病保险。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对参合患者给予二次补偿。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专业保险公司承办,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
  民政大病救助。在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三重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合并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一是贫困户中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住院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二是贫困户中其他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实施二次救助。重病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5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000元。对患有符合救助条件的九种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年度限额内门诊医疗费用的1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000元。
  民政慈善救助。每个贫困村成立一个慈善工作站,开展慈善资金募捐,对贫困户患大病成员给予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