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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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7日]
《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解读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霞浦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和一般疾病病种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6日]
经卫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病种以及一般疾病。
福安市城乡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和一般疾病病种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经卫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和一般疾病。
关于印发《宁德市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卫综〔2016〕39号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为推进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有效衔接,实现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费用即时结算,简化理赔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参保患者,特制定《宁德市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卫计委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医院列为新农合重大疾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救治定点医院的批复的通知
宁卫函〔2015〕147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医院列为新农合重大疾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救治定点医院的批复》(闽卫基层函〔2015〕4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苯丙酮尿症纳入我市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我市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之前的21类增加到22类,并确定宁德市妇幼保健所为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医院,负责我市苯丙酮尿症患者的临床治疗工作。
宁德市卫生局 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民政局关于扩大宁德市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
宁卫农卫〔2013〕4号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扩大福建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闽卫农社〔2013〕57号)和《关于将唇腭裂、尿道下裂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闽卫农社〔2013〕67号),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我市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宁德市卫生局、宁德市民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卫农卫〔2012〕9号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在2011年全面推行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决定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类疾病也纳入我市参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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