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医院\\\\\\\"搬\\\\\\\"到家门口\\\\\\\"足不出镇\\\\\\\"看大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好医院\\\\\\\"搬\\\\\\\"到家门口\\\\\\\"足不出镇\\\\\\\"看大病
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救助指南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若干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 实施意见
我局调整市区持低保或困难家庭证的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调整市区低保、低保边缘户的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按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的70%执行调整为全额发放。此次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的提标,为我市更好保障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提供政策支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越城区行政区域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凡户籍在越城区行政区域的下列人员为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户、其他困境儿童及市政府和上级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促进发展成果共享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7日]
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大病保险制度,分为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两项制度。
医保大病保险为患者家庭减负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从去年9月份开始,我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已经将15种特殊药品列入大病保险的临床应用范围,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负担。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救助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属地原则,市直医疗机构向市级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应急救助资金,各区、县(市)所属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应急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