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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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宁波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北区社会救助范围广泛性进一步拓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通过残疾人小康工程与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确保了全区313位困难残疾人及304位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累计投入资金253.4万元。2016年我区年初安排医疗救助财政预算资金330万元,人均13.5元。
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鄞州区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近日,鄞州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争形成救助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镇海区修订出台重特大疾病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镇海区修订出台重特大疾病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海县“一站式”医疗救助普惠7.5万人次重点优抚对象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重点优抚对象在全大市医保范围内医疗机构就医时,其个人自负部分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费用,便可以在定点医院凭卡就诊,享受门诊、住院“一站式”一卡通零距离服务。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有以下情形的,应作家庭支出状况核对: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的。
关于调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医疗救助对象“当年自负医疗费总支出大于家庭年总收入,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成员”调整为“家庭年总收入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成员”。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9日]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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