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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修订出台重特大疾病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镇海区重特大疾病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建立以来,对缓解低收入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因经济原因无法住院治疗现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根据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该区对重特大疾病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期进一步深化该项工作。 

  一是除4家区级定点医院外,今年又增加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6家市级医院,扩大困难群众救治医院的选择面;二是在尿毒症等26种重特大疾病基础上增加了因突发事件造成人身重大伤害需要紧急救助的情况,贴近困难群众生活实际;三是患同一种重特大疾病且符合条件的对象,从每年可享受事前(中)应急救助资金1次修改为不超过2次,提升部门审批精准性;四是区级定点医院救治的采用医院与区慈善总会定期结算,在市级定点医院救治的,由区慈善总会以现金方式发放给申请对象,消除与市级医院结算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