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 落实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医保报销政策,逐步提高医疗康复项目和人工耳蜗产品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康复、托养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建立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补助制度,减轻残疾人大病医疗个人支付比例。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的专项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6〕33号 - 统一全市基本医保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形成医保制度合力。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5〕102号 -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将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境儿童在定点医疗救助医院住院治疗,免收住院押金。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条件的,在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辖市由省和辖市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资金按2:8比例救助,区由省、市、区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资金按2:5:3比例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十八)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体系,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把握好政府引导与发展社会医疗慈善、基金管理与利用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