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同时,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配套衔接,强化医疗救助与医保结算平台的联动运行,及时将救助对象、资金、政策等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的同步结算工作,力争在2015年救助资金全部纳入平台结算,基本消除手工结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完善市级民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机制,对纳入结算范围的城镇低保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困难对象,住院和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救助由市区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