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赣榆区调整大病保险政策
- 该区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20元,起付线调整为1.2万元。仍实行分段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1.2万元-2万元按55%报销,2万元以上-5万元按65%报销,5万元以上-10万元按75%报销,10万元以上-20万元按80%报销,20万元以上按85%报销,将材料费及非新农合用药和诊疗项目费用按照35%计入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8日]
- 东海县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今年赔付近230万元
- 2014年该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0000元。该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共分5个费用段,起付线以上-20000元(含)按50%报销,20000元以上-50000元(含)按60%报销,5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按70%报销,100000元以上-200000元(含)按75%报销,200000元以上按80%报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