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丹政发〔2017〕29号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丹政办发〔2016〕5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丹东市晚上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丹政发〔2016〕35号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丹东市委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丹政发〔2016〕3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丹东市民政部门负医疗救助(不含疾病应急救助)等;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疾病应急救助。
丹东市居民临时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丹东市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包括特殊疾病救助。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由本溪市各级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大病保险能力,全面做好农村贫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丹东市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采取自主参合参保、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救助方式。
丹东市农村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农村医疗救助是为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仍存在就医困难,政府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社会救助对象予以适当救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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