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阿拉善盟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5日]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阿拉善盟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实际自负医疗费用过高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个人自负费用20%—4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救助,但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阿拉善盟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其它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给予65%的救助;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给予70%的救助;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给予75%的救助。年内可给予多次救助,但累计救助总额不得超过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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