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月发放的通知
- 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8元(每年最后一个月补齐所缺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 城镇医疗保险吹惠民新风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一年内首次住院,三甲医院为1000元,三乙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