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年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住院、重大疾病、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政策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出,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公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标确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实行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建立医保异地结算平台,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6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大病救助、医疗补助优先照顾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