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来源:宜宾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1494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研究,现就《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调整通知如下:
一、将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中:“恶性肿瘤门诊放疗或化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放疗或化疗相关检查及治疗”。
二、恶性肿瘤门诊放疗或化疗期间的与疾病相关检查及治疗,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肿瘤诊疗规范。
本通知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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