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来源: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466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医保发〔2019〕59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17〕34号)要求,现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下同)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4720元/人·年(含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费100元/人·年) ,月缴费385元。
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138.6元/人·月。
2020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149.77元/人·月。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