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84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贵港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贵港建设实施意见>及<“健康贵港2030”规划>的通知》(贵发〔2017〕1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聚焦影响贵港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生命周期进行健康管理,全面构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生态、健康、长寿人居环境,为建设健康贵港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按照“降低人过早死亡率,实现居民健康长寿”的总体思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大幅提高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扩大健康产业规模,加快完善健康制度体系。重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5—14岁人群伤害、道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死亡率及艾滋病病人死亡率、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个人体质,提高我市人均预期寿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最大限度降低重大疾病、重点人群死亡率。
(二)主要指标。(具体目标见下表)
贵港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主要指标表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健全免疫规划黄牌警告制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加强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防控。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28%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就医方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配合)
(三)降低人群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1.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标准。提倡“人人知晓自己血压”,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知识宣传教育,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公共场所配备血压计、体脂仪、身高体重秤等健康自测工具,让群众了解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预防知识及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症状,及时就医。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的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35%,基本实现高血压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到2020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到25.95万人,70岁及以下人群心脑血管死亡率低于168.5/10万。
2.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开展分级诊疗,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心脑血管专科,设置卒中病房和CCU病房(心血管专科重症监护病房),提升三级综合医院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抢救、治疗条件,提高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治疗和抢救的成功率。
3.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科医师和慢病管理专业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管理、救治培训,显著提高基层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为下一步重点防控提供技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增加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药物供应品种,加强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药目录的衔接。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
(四)降低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
根据国家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规范性治疗,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肿瘤医务人员规范性培训,做好癌症防治的质量控制。将癌症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在人群体检中加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到2020年,全市重点癌种早诊率达55%。提高癌症的临床救治能力,控制癌症临床治疗费用,到202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5%,70岁及以下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低于154.0/10万。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少因病致贫,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配合)
(五)降低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进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动各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到202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低于17.0/10万。
减少吸烟对于慢性疾病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健康氛围,2020年逐步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15岁以上吸烟率低于25%。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六)降低人群糖尿病死亡率。
1.加强全民健康宣教,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为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到2020年,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达到7.25万人,70岁及以下人群糖尿病死亡率低于11.38/10万。
2.高盐、高糖、高脂等不健康饮食是引起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谢性疾病和肿瘤的危险因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5%,定期对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技能培训;提前在显著位置公布食谱,标注份量和营养素含量并简要描述营养成分;鼓励为不同营养状况的人群推荐相应食谱。
3.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重点推广《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营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营养教育融入健康课堂,建立良好的营养生活习惯,让群众学会科学选择少糖、少盐、低脂等食品,看懂营养标签、合理储存食品,适宜烹饪,主动减少高糖、高盐、高脂等食品。鼓励餐饮业开发健康食谱,创建健康餐厅。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
(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高龄高危孕产妇明显增加,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大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强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产科急危重症救治能力。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和救助专项资金,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和救助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配备必需的妇幼保健设备,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互联网+”信息系统,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大力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开展儿童健康促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新生儿安全、儿童早期发展、儿童营养改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行动。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网络,建立市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大力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攻坚,强化地贫筛查、基因诊断、产前诊断、阳性追踪管理和医学咨询指导,提升地贫防控绩效,努力实现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设立危重儿童救治和救助资金,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薪酬待遇,促进职业发展。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提高5岁以下儿童医疗保健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降低5-1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
加大校园安全防护投入,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加强对踩踏、溺水、火灾、中毒、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培训教育。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掌握安全信息,加强对校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事故多发时段和多发活动进行检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整治,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加大对超速行驶、强行超车、超员载客、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毒驾、酒驾、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市、区)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总额预算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和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配合)
(十三)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与个人体质。
1.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8%。加大科普宣传,为群众提供科学的健康知识,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树立科学健康观,建立医院、机关、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康科普知识的发布和传播机制,依托专业力量加强规范和引导。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配合)
2.增强群众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深入贯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70万人,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四)控制健康相关危险因素。
加强大气、土壤、饮用水监测,全面实施居民区大气质量、土壤质量和饮用水质量达标管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5%,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实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五)强化人才培养。
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政策规定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政策,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是推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建设“健康贵港”的重要指标任务之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维护和促进广大人民健康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牵头负责机制,狠抓工作推进,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确定责任人,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跟踪,推动落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做好跟踪指导,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进度报告。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于2020年7月10日前,填写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进度表(附件),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开展自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2020年主要指标完成进度表(附件)与自评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全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韦薇,邮箱:ggwsjjkk@163.com,联系电话:4555010(兼传真)。
附件:贵港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主要指标完成进度表
附件
贵港市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主要指标完成进度表 | ||||||
填表单位:(盖章)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 |||
主要指标 | 2015年基线数据 | 2020年目标数 | 指标完成情况 | 存在困难 | 单位 | 配合单位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04 | 77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心脑血管疾病过早死亡率(1/10万) | 187.22 | 168.498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
恶性肿瘤过早死亡率(1/10万) | 171.16 | 154.044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 ||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过早死亡率(1/10万) | 18.88 | 16.992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管局 | ||
糖尿病过早死亡率(1/10万) | 12.64 | 11.376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10万)) | 389.91 | 350.919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0.66 | 18以下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婴儿死亡率(‰) | 4.44 | 7.5以下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6.48 | 9.5以下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5-1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1/10万) | 15.53 | 下降10%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1/10万) | 2.54 | 2.39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人) | 54 | 111 | 市应急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接上表)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 19.4 | 25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 | ||
15岁以上吸烟率(%) | 27.7 | <25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 8.5 | 8.1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 1.37% | 2人以上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4.90% | 18%以上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9% | 38%以上 |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7.70% | ≥90.5%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