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来源:梧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2809
市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PET-CT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关问题的函》(桂医保函〔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PET-CT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关问题的函》(桂医保函〔2019〕57号)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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