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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0〕52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人社局,东盟-经开区人社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桂医保发〔2020〕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