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4577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盐都区、亭湖区、大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区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调出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盐医保发〔2020〕84号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调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