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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医保发〔2019〕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医保发[2019]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