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3日 来源: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612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西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由区卫生健康委拟定的《河西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6月14日的河西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西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要求,为推进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津卫疾〔2017〕30号)要求,我区于2018年3月,正式被授予“天津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称号,根据2019年3月25日《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函》的要求,为更好的推动我区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区的建设工作,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积极开展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推进健康河西建设。
(二)工作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健康河西、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区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健康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任务
1、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以原河西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班底,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并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理清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小组增加区爱卫办、区医保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2、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餐厅/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一条街、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有序向社会群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4、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及戒烟咨询热线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5、公共场所设置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6、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
7、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体检结果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9、积极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开展窝沟封闭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10、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1、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12、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3、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14、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15、利用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16、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有关部门间协同配合,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技术规范培训。依据国家有关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度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各部门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督导和技术评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示范区建设日常管理、培训、业务指导及档案资料汇总。
(二)经费保障
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专款专用,并规范管理。
(三)政策保障
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四)队伍保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慢性病管理专业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医疗机构有慢性病预防控制任务。建立区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建设工作。制定《河西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建设工作。分批次开展示范区建设专项培训,研究分析评估指标,明确标准,依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自评,区疾控中心负责汇总及反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6月)
依据建设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中的职责分工及相应指标要求,收集汇总并上报档案资料,完善现场环境设置。6月14日前,各成员单位将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至区疾控中心。
(三)督导自查阶段(2019年7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8-10月)
各成员单位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部准备就绪,并安排熟知本单位本部门示范区建设职责执行情况的职能科室及人员迎接国家督导组专家的现场考核。
五、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1、成立本单位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项慢性病防控措施;指定联络员,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将本单位建设资料上报区建设办公室。
2、制定本单位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3、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落实本单位工间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健身竞赛。
5、每2年1次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健康管理。
6、积极建设无烟党政机关。
7、积极参与建设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工作。
8、建立部门合作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机制。
9、完成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部署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区政府办:成立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每年召开一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以责任书形式实施示范区建设工作责任制;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5年发布一次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每年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河西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
2、区委宣传部: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的内容,列入宣传工作传播计划,开展慢性病防控宣教、社会动员等;在主流大众媒体上设置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负责街区大屏幕和社区电子屏的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3、区发改委:负责参与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协助卫生部门提出地区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4、区教育局:负责制定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开展健康学校的数目不少于5个,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学生健康体检率≥90%;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口腔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开展“减糖、健康体重、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建设无烟学校。
5、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人数;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个数;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控烟监督执法。
6、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控烟监督执法。
8、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协调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一条街等环境建设,开展慢性病宣传工作;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9、区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做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办公室负责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河西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及督导方案、成立技术指导组,定期对各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技术指导,跟踪进度,推动落实;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协调驻区各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实本部门建设任务;负责全区控烟政策制定、宣传等相关工作。
10、区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做好健康运动指导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培训、指导工作;使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11、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公园的控烟监督执法;协调落实慢性病防控大型宣传活动场地。
12、公安河西分局:负责网吧、商场(店)、超市、书店等场所及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场所的控烟执法。
13、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对餐饮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创建示范餐厅/酒店/食堂,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引导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积极推进低盐、低油和低糖菜品;负责推进食品加工企业开展低盐低油健康食品生产与销售;负责全区禁止烟草广告。
14、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等保障政策。
15、区科学技术局:制定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推进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开展低盐低油健康食品生产与销售。
16、区商务局:制定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推进超市等销售企业设立减盐减油食品专柜;
17、区文化和旅游局:在网吧、电影院、卡拉OK等公共场所开展慢性病健康知识的宣教活动,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
18、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对重点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
19、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残疾人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措施等。
20、区融媒体中心: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慢性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列入全媒体平台的宣传内容;按照相关部门安排对社会性大型健康主题日及慢性病宣传月期间的宣传活动进行报道;适时播发相关职能部门有关慢性病防治的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
21、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健康社区占社区总数的30%以上,且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健康社区均开展健康家庭活动;负责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日常管理,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达100%,社区健康宣传栏覆盖率≥90%,内容两月更新一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与技能,每次不少于50人;每社区有5个及以上的群体性健身团体,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并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50%;协同卫生健康委开展健康口腔活动。配合卫生健康委做好基线调查、死因漏报调查、慢性病患者建立自我管理等工作。提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相关数据。
22、辖区三级医疗机构: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对患者及家属、医务人员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教育;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宣传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首诊测血压;与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六、督导评估
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完善本方案的督导与评估框架,督促落实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逐级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