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50
一是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30元中,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障能力,使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5元;
二是在原有起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段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分段提高比例5%-10%不等,提高参保居民待遇水平;
三是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四是规定2019年10月1日起入院患者可按新调整标准享受医保待遇,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医疗负担,积极落实相关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