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来源:子洲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2146
子政办发〔2013〕104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了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县新农合筹资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原则
全县新农合工作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农民自愿参加的筹资原则;坚持切实为民、积极稳妥、科学管理、优化服务、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各乡(镇)新农合管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全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
三、参合对象
凡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农村居民转为非农村居民及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均可以户参加新农合。参加新农合后不得重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筹资办法
2014年,我县新农合筹资工作继续坚持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单位等捐助新农合基金。参合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每人缴纳80元。
五、具体要求
(一)广泛宣传。
新农合具有自主性和互助性,农民的支持、拥护和参与是新农合工作成败的关键,抓好参合筹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组织力量,利用宣传车、咨询站、各种培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加。
2、县广电中心对新农合制度、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片、播放滚动宣传标语等方式,全面报道全县筹资工作情况。
3、县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的职能部门,要召开系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县合疗办要具体负责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发放以及筹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配合。
1、县财政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用票据》的订制,并对新农合基金的收缴进行全面监督。
2、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农村五保户、孤儿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参合率必须达到100%。
3、县公安局负责按户籍提供农户家庭成员人数和基本情况。
4、农业部门负责宣传推广,协助筹集资金。
5、广电部门负责新农合制度电视栏目宣传工作。
6、监察部门负责及时查处新农合资金筹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7、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各乡镇农业人口户数和人数。
(三)规范操作。
全县新农合筹资工作要在2013年新农合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更规范,质量要再提高。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2014年新农合筹资使用榆林市新农合信息系统录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到位。
2、筹资时各乡(镇)要严格把好户口簿审核,务必以户为单位参合,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2014年榆林市新农合信息系统里无参合信息的,视为未参合,不能享受2014年度新农合补偿。
4、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务必于2014年筹资结束前参合新农合,并将参合信息录入到新农合信息平台。
5、2014年参合信息录入时,严格按照县合疗办导出的《2013年度参合信息核对花名表》进行登记录入,没有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错误、姓名错误等,必须依据户口簿核对修改录入。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户籍的农业人口,也可参加2014年新农合,参合信息务必录入到本户合疗卡上。
6、各乡(镇)在筹集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时,出具标有NoSX13编号的《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参合票据缴费所属期必须统一填写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其它票据一律无效;票据上务必写清参合金额和每位参合者的姓名,姓名务必以户口簿姓名为准,同时核对参合信息,并加盖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印章,将票据第二联交与农民自行保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增加农民群众负担。
7、五保户、孤儿参合由所属乡(镇)合疗办代开《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五保户”、“孤儿”字样。
8、各乡(镇)要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参合农民筹资相关内容数据核查工作,务必做到新农合系统信息、参合票据、户口簿信息一致。
9、筹资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核对各村、组参合票据。2014年2月底前各乡(镇)务必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用票据》第三联全部上交到县合疗办。做到领多少票,缴多少票,不得擅自截留剩余票据。
(四)筹资时间。
新农合实行年度一次缴费制,2014年度参合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逾期不办的视为主动放弃。各乡(镇)合疗办要把当日筹集资金及时汇入新农合基金收入账户,并电话报县合疗办财务科(电话:7222554手机:13484838547),2014年筹资结束前,必须全部将筹集资金汇入到子洲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收入专户。
六、加强督查
筹资工作开始后,各乡(镇)要每天向县合疗办报告筹资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合疗办汇总上报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各成员。县政府将组织政府督查室、县卫生局、合疗办等相关部门对2014年筹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由县合疗办负责汇总乡镇一周筹资情况,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同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筹资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督查参合票据的收缴工作,对不按时上缴参合票据的乡镇,县政府将对乡镇主要领导问责。
七、基金管理
2014年度个人基金收缴完成后,县合疗办须将审核无误的参合基金连同利息于2014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划入县财政基金专户,县财政要及时将基金上缴到市财政基金储存专户。民政部门资助的农村五保户、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负责,于2014年1月31日前把配套资金一次性缴到新农合收入专户。县合疗办要定期对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布,确保新农合基金使用公开、公正、透明。
八、新农合基金收入账户
全 称:子洲县新农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收入专户
账 号:2710080101201000010372
开户行:子洲县信用联社
附件:2014年度乡(镇)新农合参合人数汇总表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