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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中卫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县、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沙坡头区文体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中卫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7日

 

 

 

中卫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全市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以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优势,推动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新机制,实现市、县级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切实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二)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扶持、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检查结果互认和远程会诊,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比例,引导病人合理流动。

(三)加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三、总体要求

要通过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层就诊患者提供便民惠民政策,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要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发挥三级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和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责任共同体”;要通过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积极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距,使医联体成为“利益共同体”;要通过简化多点执业管理,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等,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使医联体成为“管理共同体”。

四、医疗联合体组建方案

全市共组建9个医疗联合体,分别是:

(一)市人民医院与沙坡头区永康、镇罗、兴仁中心卫生院及东道口社区、黄河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医疗联合体。

(二)市中医院与常乐、柔远卫生院及民族巷社区、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医疗联合体。

(三)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与宣和中心卫生院、迎水桥、东园、香山卫生院组建医疗联合体。

(四)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华西社区、官桥社区、中山社区、蔡桥路社区。

(五)海原县分别以宁南医院、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与本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建立3个医疗联合体。

(六)中宁县分别以中宁县人民医院、中宁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与本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组建2个医疗联合体。

(七)以沙坡头区大河医院为牵头医院与东方红社区、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医疗联合体。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所在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

五、主要任务

(一)业务指导。一是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根据基层成员单位实际需求,结合“百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向医疗联合体每个乡镇卫生院派驻1-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半年轮换一次),通过开展临床带教、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定期安排专家坐诊、专项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二)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智慧医疗卫生云”远程会诊信息平台及海原、中宁县人民医院与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信息平台,以远程医学会诊手段为医疗联合体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疑难病例诊断工作,远程指导急诊急救工作,将偏远变为就近,让基层患者享受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家提供的一站式的诊疗服务,缓解基层就医难问题。

(三)人员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医务人员到医联体上级医院接受轮训、专题培训和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一对一带教”模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免费培养技术骨干。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医疗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实行急救绿色通道,牵头医院要进一步简化流程,落实先救治后付费,保证急救工作快捷、高效。

(五)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医疗联合体内转诊规范和流程。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医院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支持。医疗联合体内部要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制定流程,做好对接,上级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特别是健康扶贫对象积极安排优先接诊、检查、住院治疗。

(六)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医疗联合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

(七)医疗联合体挂牌。各成员单位加挂“牵头医院名称+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疗联合体内部管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组织成员单位共同讨论制定管理方案,将医疗联合体内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分工协作、能力提升等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组织,认真考核,例会通报,督导整改。

(二)建立保障与激励制度。一是对医疗联合体内派驻或定期到基层成员单位开展技术支援的医务人员,要保证原单位工资待遇不变,按规定标准享受下乡补助,同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享受基层医疗机构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落实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凡晋必下”政策,促进二级以上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帮扶工作。三是从医联体成员单位上转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患者,按一级医院起付标准执行。

(三)调整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将150种大病和慢病患者使用的二、三级医疗机构目录中药品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满足双向转诊患者用药需求,确保下转患者治疗用药的一致性和治疗的连续性。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7年5月中旬)。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组织各成员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解决推进分级诊疗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协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职责,为医疗联合体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7年5月下旬)。5月底前,各医疗联合体全面开展工作,派驻人员全部到位。医联体牵头医院将医联体组建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将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三)考核总结。医联体基层成员单位每月向辖区卫生计生局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年12月各医疗联合体组织进行内部考核,并将自查考核情况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月对各医联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2月对全市医疗联合体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是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医疗联合体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积极稳妥推进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医疗联合体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群众就医观念和习惯,树立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理念。

(三)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加强对医疗联合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医疗联合体,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兑现奖罚。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