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1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739
近年来,固原市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由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单项救助逐步向适度普惠型多种救助方式互补转变,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以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与慈善救助相衔接,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通过一系列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不再返贫、稳定脱贫,织密特殊救助兜底“安全网”。
一是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畅通低保申请渠道,实行申请对象乡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受理”。不断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核对信息共享。根据低保分类层级,分年度、半年和季度开展动态核查,做到新申请对象凡进必核、已保障对象定期核对、超标对象及时清退,分类施保突出重点,月补差水平差额化确定,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二是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150元。分别将4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城乡夫妻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800元。
三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宽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兜底。针对因病、因灾、因学等易返贫的建档立卡户,切实发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作用,兜住贫困底线。全面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简化救助程序,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效率,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2016年医疗救助32.1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05亿元,其中大病救助2052人次,大病救助资金支出1759万元,人均大病救助资金8572元。
四是开展社会救助,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渡过一时之难,为弱势群体系上了生活的“安全带”。2016年,我市实施系列城乡社会救助惠民政策,温暖万千群众。在全市范围内建成5个老年人活动中心、7个农村敬老院、9个“老饭桌”、1个城市社区服务站、4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同时,我市还为3.6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000余万元,为3.7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