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4日 来源:固原市政府 浏览次数:3664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宽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兜底。
在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家庭患病人员纳入救助后,又在实施医保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救助的基础上,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对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自付总费用3万元以上的,按照50%至60%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封顶线8万元。
全面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简化救助办理程序,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办法,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效率,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状况。2011年至2016年,全市累计开展城乡医疗救助195.3万人次,救助资金5.16亿元,其中大病救助4.88万人次,救助资金9227万元;资助参保人数累计128.9万人,参保资金支出5675万元。2016年,全市累计开展医疗救助32.08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05亿元。其中:门诊救助2548人,住院救助4.86万人,资助参保26.76万人,大病救助2052万人次,大病救助资金支出1759万元,人均大病救助资金8572元。通过“一站式”开展医疗救助2.39万人,“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支出2386万元,占医疗救助总支出的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