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429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长治市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市委席小军书记关于健康扶贫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进我市健康扶贫工作,有效解决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健康扶贫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健康扶贫大格局,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采取更贴合贫困县实际、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
——坚持改革创新、自力更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农村贫困人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立足自身实现健康脱贫。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1、按照四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药品充足、资料规范、制度健全、专人坐诊的要求,加强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2、统筹安排一定数量扶贫资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配备国家要求的35种和市级要求的7种基本设备。
3、建立完善贫困村16类186种基本药物配送、上架销售和退换机制。全市确定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乡镇卫生院要保障贫困村用药,保障临近有效期药品的统一调配使用和进行退换,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用药问题。
(二)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4、全面构建“长治市村医服务能力提升平台”和“村医通”APP,为村医免费发放移动电话,帮助村医及时了解医疗动态,实现医疗知识及时查询,提高村医医疗知识水平。
5、继续推进长治卫校免费培养“村来村去”中专医学生工作,2017年免费培养100名中专医学生。
6、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相关政策,其中,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报考主治(主管)医师前,必须到村卫生所支援一年(市级医疗机构必须到贫困县村卫生所支援6个月以上)。
7、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由市级三级医院每年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和至少5名医生蹲点帮扶县级公立医院,时间半年以上,定期轮换,着力提升贫困县医疗技术水平。
8、开展“医疗大篷车”服务进乡村活动,每个月开展一次巡诊活动,提供 B超、心电图检查等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疾病诊断筛查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实施大病分类集中救治
9、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审核确认、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进行分类集中救治。
10、追加预算,财政兜底,由和平医院、和济医院、市医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中研所、市精神卫生中心等7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完成2017年291个脱贫村30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的救治任务。
11、市级医疗机构大病集中救治按照新农合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0%执行,免费提供一张陪视床,给予病人和陪视家属每人每天15元的用餐补助。
(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2、开展“五个一”进家庭活动。即每户拥有1套健康知识读本,每户拥有1个家庭保健箱,每户发放一份针对性的健康处方,每人掌握1项保健技能,每户发放一套健康支持性工具(限盐勺、体重指数表)。
13、举办“健康大讲堂”,开展健康教育专家走基层活动,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14、在贫困村群众休闲、聚集的活动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小帖士、健身设施等,普及科学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引导群众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五)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机制
15、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全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策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在统筹地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为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切实提高贫困人口保障水平。
16、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17、2018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按200万元安排健康扶贫大病集中救治预算,以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的开展。
18、设立健康扶贫大病救治专项基金。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联合市扶贫办、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设立健康扶贫大病救治专项基金,广泛吸纳扶贫济困资金、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以及财政安排的部分引导资金等,补充健康扶贫大病救治资金。
19、完善及确定相对稳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联网信息共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住院费用及时结算服务,发挥商业保险机构预算赔款、转诊绿色通道、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多样化服务,有效缓解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
四、责任分工
为更好地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为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提供保障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健康扶贫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二)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制订具体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具体负责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建立市、县、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审核确认、精心组织集中救治,完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等工作。
(三)扶贫办。联合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定期组织考核评估;负责提供健康扶贫相关动态信息;协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和资金;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符合享受健康扶贫大病救治专项基金的审核和认定工作。
(四)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财政部门。配合扶贫、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医疗保障方案;整合资金对健康扶贫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其中,2018年——2020年健康扶贫大病集中救治预算每年200万元,合理安排健康扶贫大病救治专项基金的引导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标、减免相关工作;规范扶贫对象住院与费用管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做好“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设立的有关工作。
(七)住建部门。对贫困村卫生所建设给予支持。
(八)保险业协会。负责对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参与健康扶贫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监测和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本县市实际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支持,保证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健康扶贫投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就、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不失误、不耽误,全面落到实处。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