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来源:阳泉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4366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5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将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到5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9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泉 市 财 政 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