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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皖卫办〔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执行之日起该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报销待遇暂按原政策执行,待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正式上线后按照该文件规定再予以待遇补差。

    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皖卫办〔2017〕21号文规定,在现系统内上传14周岁以下(以入院时间计算)儿童白血病病种名称及治疗方法等相关数据以便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正式上线后待遇补差。

    三、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