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卫生健康> 海南> 标题: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2号提案的答复(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2号提案的答复(B)

民革海南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贫工作进一步精准化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0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民生实事,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筛查

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是《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重要策略。根据妇幼卫生年报统计,2011-2015年,我省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分别为9.7%、11.48%、12.45%、30.20%、35.94%。为促进规划指标达标,2016年,我委在已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以下简称“两癌”筛查)的基础上,争取省财政支持,将妇女常见病筛查纳入省级妇幼健康服务专项,并联合省妇联下发了《海南省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琼卫妇幼〔2016〕3号),计划“十三五”期间每年为25万名20-64岁的妇女(含流动人口)进行妇女常见病免费筛查。各地卫生计生和妇联联合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和妇女主任的作用,对妇女常见病普查项目进行广泛宣传,使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适龄妇女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6年我省妇女常见病筛查应查人数为86.42万人,实际完成筛查37.46万人(含宫颈癌筛查21.18万人、乳腺癌筛查13.22万人),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43.34%,比2015年上升7.4个百分点。从筛查的结果看,2016年我省妇女阴道炎、宫颈炎患病率分别为10.99%、9.33%。同时,筛查出宫颈癌128例、乳腺癌39例。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将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纳入了为民办实事事项,年计划完成筛查25万人,项目共投入经费1125万元(省和市县分别负担60%和40%)。截至6月底,所有市县均已开展项目工作,累计完成筛查4.7万人。同时,继续实施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年计划完成宫颈癌筛查8万人、乳腺癌筛查3万人,项目共投入经费1055.76万元(中央、省和市县分别负担405.7万元、389.76万元和260.3万元),工作方案已下达至各市县。

    二、多措并举,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

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我委着重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把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解决因病反贫、因病返困问题列为扶贫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一是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妇幼及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全覆盖;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五指山市和琼中县创建国家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和带动其它市县落实好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二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对患大病和慢性病进行分类救治,建立医疗帮扶责任制度,组织医护人员入户走访大病、慢病患者,明确贫困患者医疗帮扶责任人(每位患者有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市县二级医院三级医疗帮扶责任人),做到有专人管理,有治疗方案,有看病的地方,有拿药的渠道,有报销优惠,有评估意见,有登记记录。三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贫困患者负担。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政府给予全额补助,普通门诊报销、25种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住院患者在省内省级及市县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不设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将20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地中海贫血参合患儿新农合补偿水平,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建立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仍无能力支付的剩余医疗费用,由各市县从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支付。

    三、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偿。我省目前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的补偿主要分两块:一是参加新农合的产妇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正常分娩定额补偿500元,出现合并症、并发症的高危病理性产妇按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二是农村户籍的产妇可以享受国家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专项300元的补助。通过中央和各级财政的支持,降低了农村孕产妇经济负担,保障了广大农村孕产妇平等享有安全、规范、便捷的分娩服务。为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转向常态化、制度化,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发〔2017〕20号)精神,把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费用整合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感谢你们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蔡庆雄

  联系电话:65388352  1387601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