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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2020)

琼卫医〔2017〕37号

琼卫医〔2017〕37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

实施意见(2017-2020)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落实《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省政府2017工作报告》,推进每个市县至少建设一所省级水平医院工程(“一县一院”工程),根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 ),现就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统筹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主线,以专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为落脚点,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开创我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全面覆盖。在尊重医疗机构特点,以及区域、外省和省内传统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统筹优质医疗资源,实现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下同)全覆盖,形成城市、县、乡三级对口支援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重点,针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通过医院对医院、科室对科室、派下去和请上来的方式进行对口支援,形成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工作合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受援医疗机构的实际与需求,以及支援医疗机构的能力,分类指导不同发展水平的医疗机构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在“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市、县为主的二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原则下,尽量做到“综合医院支持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支援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医院支援有需求的医院”,做到搭配合理,提高项目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对口支援的实际效果。

  (四)创新方式,建立机制。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推行“远程医疗”“团队帮扶”“骨干医师培训”“挂职锻炼”“智力扶持”“定向培养”等有针对性的支援模式,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更加符合需求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形成可以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基本目标。

  1.两年见成效。到2018年末,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为受援县级医院加强2个以上临床专科建设,免费培养4名以上骨干医师,培育6项以上适宜技术。

  ——绝大部分受援县级医院(含中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受援县级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农村居民常见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熟练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疾病的诊疗水平较大提高。

  ——形成比较全面的疾病诊疗标准体系,使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级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受援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各项管理、诊疗制度进一步健全,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90%,

  2.四年大提升。到2020年,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得到较大改善。最终实现以下目标:

  ——建设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省级水平医院)。培育出一批能力较强的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人才梯队更加合理;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医疗中心,龙头地位更加巩固。

  ——建设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其他乡镇卫生院综合实力普遍提升。农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能力和初步治疗能力显著提高;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乡镇卫生院成为农村居民就诊首选,枢纽作用更加强化。探索建立支援单位与受援卫生院分工协作关系,开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显著加强,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和就地康复的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1.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体系,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

  按照分类指导、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在保持原有对口支援关系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安排并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智力扶持”“骨干医师”项目(具体安排见附件)。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支援医院帮助受援县级医院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感染科、精神科等学科建设,并综合考虑县级医院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5位的病种科室、大病保障病种科室情况,制定学科援建计划,采取“团队帮扶”“定向培养”模式加强专科建设。城市三级医院获得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要帮助受援县级医院建设相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纳入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重要指标。

  (2)开展日常诊疗工作。派驻医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受援医院门诊、管病床、做手术、带教学等日常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诊疗服务。

  (3)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鼓励支援医院、受援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引进支援医院成熟管理经验。鼓励派驻医师在受援医院挂职医院或相应科室负责人并参与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受援医院管理水平。受援县级医院中被确定为重点临床专科的,必须派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挂职科室负责人。

  (4)培养人才队伍。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团队带团队”和“科室对科室”等多种方式,使派驻医师与派出进修培训骨干进行置换,有计划地为县级医院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骨干。

  2.筑牢基层医疗卫生网底,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统筹安排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原则上,中心卫生院由市县综合医院进行对口支援,一般卫生院由县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每县每年至少2所。

  (1)根据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特点,以派驻支援团队为主、设备和资金支持为辅,帮助受援中心卫生院重点建设1—2个特色专科,培育至少3项适宜技术;派驻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挂职业务副院长,巩固受援中心卫生院枢纽作用,发挥对乡镇卫生院的辐射和指导作用。

  (2)根据受援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派驻支援医务人员。支援医务人员要充分发挥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至少3项适宜技术。通过开展临床带教、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能力;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配备的医疗设备;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打造省级水平县级医院。从2017年起,利用4年时间,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开展综合能力提升试点,集中发挥体制机制改革优势和政策叠加效应,主要从建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从健全完善诊疗科目、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种覆盖面等方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4.建立城市医师下基层新机制,促进技术人才流动。

  (1)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县级医院服务制度。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前,分别要到县级医院连续服务满半年,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没有达到要求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心外科、小儿外科、放疗、核医学等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未设置或者非常设诊疗科目,相关专业医师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时间不作要求。

  (2)建立县级医院青年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制度。县级医院青年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要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满一年。

  (3)建立城市医师下基层备案和审核制度。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时,要分别在支援机构和受援机构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服务结束后,填写《海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由受援机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鉴定。对出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当年晋升资格。

  (4)建立城市医师下基层激励机制。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医师对口支援期间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口支援工作表现突出者。受援单位要为派驻医师提供基本饮食、住宿等生活保障。

  (5)强化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在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县级医院支援的同时,选调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城市三级医院培训。根据县域疾病谱、县级医院外转疾病排序、县级医院医疗技术发展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并逐步将医院管理和其他医务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5.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科技在医疗中的积极作用。

  (1)加强受援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支援医院要指导和协助受援医院,建立满足门急诊挂号、划价收费、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及运营监控、新农合结算等工作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以医生工作站、手术室和麻醉监护、LIS/PACS等为主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

  (2)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大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重点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步成果,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管理分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督查和评估,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支援医院。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援方案、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与受援单位签订责任状和协议书。围绕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选派合适医务人员驻点开展工作,定期加强督导检查,合理使用补助经费。

(三)受援单位。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支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妥善安排派驻医师的工作与生活。将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定期进行考核。按照要求选派人员赴支援医院进修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项目医院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机构在我省医疗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对支援和受援双方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对口支援考核结果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各项评优评先重要参考指标。我委将对各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评估工作将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切实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积极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请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各项目医院要尽快完成实地调研、责任状和协议的签订,以及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的制定。各单位要于2017年7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派驻医师和挂职人员。要将本辖区或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并定期登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每年不再单独下发工作方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廖敬乐

  联系电话:65388329

 

附件:1.海南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2. 海南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3.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