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403
一直以来,蛟河市坚持把民生改善作为“指南针”,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吉林市关于困难群众保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心竭力做好各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一、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
为了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今年春节前夕,蛟河市组织召开了由各市直部门、相关垂管部门和各乡镇街(区)参加的全市走访慰问活动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市各级干部积极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以来,蛟河市2513名市乡两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走访慰问,累计为64833名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劳模、困难道德典型、困难环卫工人、困难教师、五保户、孤寡老人、复转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送去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合计1669.78万元,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二、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力度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蛟河市多方筹集救助资金,及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2016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0206.8万元,其中为13283户19558人发放城乡低保金共计9585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357万元,临时救助1275人次264.8万元。在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方面,蛟河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蛟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16年共组织实施医疗救助7765人次,救助金额1312.35万元;资助参合参保23209人,参合参保资金372.51万元,极大缓解了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难题。充分发挥养老院、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机构的保障作用,2016年,蛟河市再次提高困难入住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按照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每人每年5500元、3100元标准,累计发放生活补助586.6万元,有效保障了1644名五保老人日常生活和医疗所需。
三、强化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结合脱贫攻坚,蛟河市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在产业扶贫方面,2016年,蛟河市共谋划实施了56个脱贫产业项目,其中特色种养殖项目53个、小型农产品加工项目2个、休闲旅游(服务业)项目1个。年内建立棚膜果蔬、灵芝地、绿色水稻、高标准养殖等基地8个,新发展中药材228.25公顷、晒烟30公顷、黑木耳280万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蛟河市作为非国家贫困县的光伏扶贫项目获批实施,项目总投资2.4亿元,总装机容量30兆瓦,采用“光伏+农业”方式建设,项目用地100万平方米;2017年6月建成后,25年运营期可带动1800户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每公顷土地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通屯率80%的要求,蛟河市投资1055.2万元,新建14条25公里水泥路;目前已全部完工,通屯水泥路率达95%,提前完成贫困村通屯路硬化任务。为解决安全饮水,实施了36处安全饮水项目,目前全部完工;脱贫的15个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投入资金80万元,新建8个文化广场,2016年脱贫的贫困村实现全覆盖。投入资金18万元,新建村级卫生室3个,25个贫困村医务室覆盖率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共有危房98户,其中2016年计划改造的30 户已全部完成,剩余68户2017年改造完毕。在落实扶贫政策方面,蛟河市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累计清退低保超标户2341户3091人,将结余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保障。制定出台《脱贫攻坚卫生计生专项实施方案》,开展“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活动,对建档立卡内5975名患病贫困户提出诊疗方案和意见,与吉林爱尔眼科医院合作为97名眼病患者提供免费手术;在蛟河市医院、中医院、德仁医院设立“贫困人口救治窗口”,开辟先住院、后付费“绿色通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000元,受益160人次,补偿69万元,就医报销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各项助学资金286万元,为44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30.5万元;驻蛟65376部队与贫困家庭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筹资150余万元资助122名贫困家庭学生。在包保帮扶方面:实行由市级领导、第一书记、帮扶部门、帮扶干部“四帮一”的帮村联户工作机制。对25个贫困村,在吉林市领导和部门包保15个贫困村的基础上,蛟河市安排了10个市直部门包保剩余10个贫困村,并下派了25名第一书记。对除25个贫困村外的231个行政村“插花”分布的贫困户,落实包保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包保机制,由各乡镇街对包保以外的贫困户实行兜底。蛟河市82个部门单位和17个乡镇街参与包保的干部累计达3000余人,实现了帮扶全覆盖。经过蛟河市上下共同努力,2016年蛟河市15个贫困村、7166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摘帽,完成率达60%,为2017年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大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工资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更涉及社会和谐稳定。为此,蛟河市始终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明确要求没交保障金的工程单位暂缓开工。二是定期对建筑领域工地实施拉网式检查,有效预防案件发生。三是向各在建项目发放农民工维权公告牌,提醒工人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四是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涉及部门绩效考核,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为贯彻上级要求,蛟河市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累计收缴21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34万元。近年来,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