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550
靖宇县紧紧围绕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认真落实省里出台的“1+N”脱贫攻坚系列政策,研究制定了“十四项”专项扶贫实施方案。
一是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对重点救助对象患有政策规定病种且日常普通门诊负担较重的,基本医疗门诊补助标准由每人半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对患有32种常见慢性病的贫困参合患者,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患有42种特殊疾病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参合患者在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对患有42种重大疾病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每段的报销比例均增加5个百分点;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6000元;增加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23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贫困患者生病住院得到及时报销和救助,截至2016年12月末,共计补偿报销1211人次,总补偿报销146.05万元,提高补偿报销21.47万元。贫困家庭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均达到7329户13660人,参合率100%。
二是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按分配比例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19.012万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5.3万元,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439人次。
三是研究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已完成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示范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推荐申报,国家旅游局批复该县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25个。
四是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农业和畜牧业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每年对贫困村干部和村级合作组织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训,提高致富和带富能力。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900户美丽庭院、2000户干净人家,每年投资400万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是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11月份该县被纳入京东电商扶贫试点县。
六是研究制定了《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经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审核通过,已获批村级电站规模6.3兆瓦、集中式电站1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将带动1653户2990名贫困人口增收,户均增收3000元。现已成立了宏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并从社会招聘3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目前正在与吉林核电公司、地方水电公司对接项目建设相关事宜,力争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同时,还研究制定了交通、水利、住建、国土、金融、干部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脱贫攻坚支持计划,构建了多路合围攻坚的行业扶贫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