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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 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 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 日        

2017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

2017年,我县将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全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0件民生实事。

一、工作原则

一是始终坚持关注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众,解决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雪中送炭;二是坚持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真正得到实惠,让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三是继续坚持公共财政“四个倾斜”,即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实施的原则,确保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2017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是根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制定的。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所列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掌握民生政策,提高操作水平,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自觉维护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忧、让人民群众得利,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二)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抢抓时间,抓好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和查找不足,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调度,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实行“一季一报送”、“半年一通报”的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以现场督查、电话督查、通报督促、督查约谈等方式适时进行跟踪,促使各责任单位按进度要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完成或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进度缓慢、未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上说明情况,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一年三问”年末问结果的询问内容之一。

附件:2017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

附件

2017年民生实事责任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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