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来源: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395
兴庆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银川市委、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6〕22号)及银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贫困村脱贫退出及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扶贫领发〔2017〕4号)文件要求,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总体部署,在精准识别、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依据贫困户实现“三不愁、四保障”标准,扎实开展贫困户脱贫销号工作,力争2017年底完成263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坚持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原则,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力争2017年底完成263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努力实现移民乡村与全市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月牙湖乡现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385户、6056人。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部署,按照“精准扶贫、定期稳定脱贫”的要求,以做大做强地区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不断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2017年计划通过“六个精准”原则、“四个一批”措施,月牙湖乡脱贫销号2636人,将老移民村剩余贫困户5户22人(海陶北村4户17人、塘南村1户5人)全部脱贫销号,滨河一村脱贫销号400人、滨河二村脱贫销号86人、滨河三村脱贫销号400人、滨河四村脱贫销号600人、滨河五村脱贫销号1150人。其中: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预计脱贫1200人;通过实施劳务扶贫,预计脱贫1005人;通过实施教育扶贫,预计脱贫316人;通过社会兜底扶贫预计脱贫115人。
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三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冬季取暖,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饮水)”,贫困户有1—2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因贫辍学即可脱贫。
三、脱贫途径
围绕滨河家园5个贫困村和其它7个移民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产业、劳务输出、教育、社会兜底为主的脱贫措施,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人有活干、有稳定收入,让适龄学生有学上、18岁以上劳动力有技能学,让无劳动能力的人有帮扶有保障。
(一)深入实施产业扶贫。一是大力实施产业扶贫行动计划,通过产业项目脱贫一批。因地制宜,进一步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依托爱飞翔清真兔业、荣德佰瑞科技有限公司、月牙湖万亩奶牛养殖园区等龙头企业和养殖基地,重点发展肉兔养殖、红树莓、鲜切花和优质饲草种植等产业。二是继续探索创新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加大到村到户的产业扶持力度,将现有产业项目(红树莓种植、肉兔养殖、花卉种植、中银绒业、万亩牛场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将财政投入到村的各项发展类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外),转变为村集体和贫困户持有资金,作为股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村集体和农民按股比分享收益,壮大贫困村经济,增加贫困户的收入。
2017年,计划荣德佰瑞红树莓产业和如意服装厂新增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岗位50个(长期务工);规划滨河家园移民流转土地2000亩进行枸杞种植,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倾斜用工2000人;新建10栋共计14栋肉兔标准化养殖圈舍可投入使用,预计可引导、带动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肉兔养殖;通过骏华牧业金融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22人脱贫发展。
(二)深入实施劳务扶贫。结合滨河家园毗邻滨河新区、保税区等有利条件,培育多元化劳务派遣公司,继续壮大现有公司规模,重点发挥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积极采取支部+协会的模式,引导劳务公司积极与发达地区、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劳务协作,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落实就业岗位、保障一户一岗,做到工资稳定,实现现金收入的增加。同时对组织劳务输出取得良好成效的组织和个人要给予奖励(按照《兴庆区“十三五”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银兴党办发[2016]106号文件执行),树立良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三)深入实施教育扶贫。一是落实《宁夏教育精准扶贫方案(2016-2020年)》。从2017年春节学期开始,对幼儿园在园的建档立卡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免除保教费并补助伙食费;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适当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并享受相应生活补助。二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职、高职上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每年补助3000元。三是大力推进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根据周边市场需求、村劳务输出组织需求和个人意愿,定向免费培训,重点培训纺织工、电工、电焊工、装挖机、中式烹饪、家政服务、育婴师等。对年龄在45-60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中老年,组织参加红树莓、饲草种植,肉兔养殖,手工制作,鲜切花等实用技术短期培训。通过“输血式”向“造血式”的转变,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
(四)深入实施金融扶贫。一是落实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将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增加到1000万元,与黄河银行合作,为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础利率放贷”的扶贫小额贷款。二是继续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由自治区“双到”扶贫资金补助承担保费,全力实施“扶贫保”全覆盖工作,提高贫困户抵御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
(五)深入实施社会兜底扶贫。一是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二是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3年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三是继续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人口的摸底排查工作,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转移的符合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兜底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兜住底线,不断改善民政兜底对象生活条件,确保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生活有保障,真正发挥社保兜底的政策保障作用。
四、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由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提名(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看”评价体系,根据脱贫人口规模,依据兴庆区月牙湖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情况调查表,采取倒排队的方式,按照“实现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三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冬季取暖,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饮水)”,贫困户有1—2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因贫辍学”脱贫标准,从高到低提出减贫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议。
第二步:逐户核实评估(10月16日至10月31日)。由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干部、包村领导、市、区、包村干部组成入户评估工作小组会同村、组干部逐户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和项目落实情况,并据实填写《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扶贫对象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收入核算合理有效、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已落实到位后,预脱贫户签字确认。其他不在家成员由工作人员与其电话沟通确认并由其亲属或村、组干部签字证明,并在《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签字栏做好电话记录,注明代签人姓名存档备查。
第三步:村“两委”集体评议(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月牙湖乡党委、政府指导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可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户、党员代表、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等组成),以群众公议的方式,民主评议脱贫对象。对村民小组提名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结合《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调查验收表》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会由包村领导主持,村第一书记逐户介绍入户调查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阐述评议意见,由包村领导综合参会人员评议意见进行总结评估,逐户提出评估意见。将《贫困户脱贫销号初步名单》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第四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11月11日至11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书记主持,审议表决村“两委”班子提交的贫困户脱贫销号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由乡包村领导在村民代表大会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并立即在贫困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乡人民政府进行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第五步:乡审核(11月21日至11月30日)。月牙湖乡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审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查阅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审查评估程序及公示公开情况,检查并完善村级贫困户脱贫销号档案,集体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审核贫困户脱贫销号名单。审核结果在自然村、行政村和乡政府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乡人民政府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六步:兴庆区评估验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由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验收。经达到“实现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三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冬季取暖,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饮水)标准,由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兴庆区政府网站公示、在所在乡、行政村及媒体公告。经第三方评估未稳定达到以上标准的的,不予销号。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评价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撰写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销号验收报告。
第七步:审定备案(12月21日至12月31日)。《兴庆区贫困户贫困人口年度脱贫销号验收报告》和《兴庆区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名册》经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兴庆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银川市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各级要高度重视贫困村摘帽和贫困户销号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兴庆区扶贫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调动乡、村组干部、驻村指导员的积极性,建立定目标任务、定时间进度、定责任人员、定工作措施、定责任追究的制度,强化考核、奖惩和行政问责,确保工作成效。乡、村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级负责。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乡包村领导、帮扶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为脱贫销号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和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验收。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单位)和月牙湖乡根据确定的工作内容,制定科学、详细的工作方案,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倒排工期,制定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落实行业项目资金,整合的项目要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察考核。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采取月督察、季度通报、年终验收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精准脱贫各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月牙湖乡贫困村摘帽、贫困户销号工作督察考核力度,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环境治理、生态建设、农民增收、贫困户人口减少等作为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转账核算、实行报账制及财务管理全部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杜绝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和贪污等扶贫资金的行为发生。同时,规范和完善项目工程资金资料管理,做到受扶持档案资料完整。
(五)加强协作与配合。月牙湖乡党委、政府要主动加强与银川市帮扶部门(单位)的衔接,积极与市直主要部门沟通、协调、汇报,争取市直部门的最大支持,多渠道争取各单位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力争每个市直部门在贫困村都有帮扶项目。通过项目落实能够促进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以确保脱贫销号目标的实现。
(六)加强政策宣传。精准脱贫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群众性工作。扶贫办、月牙湖乡党委、政府、帮扶部门及村两委要加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心,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到脱贫攻坚工程中,形成脱贫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实行脱贫摘帽不减扶持政策。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后,到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变。